南京银行镇江办理票据严重违规 遭罚3230万领四罚单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1日 作者:张某某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8日讯 中国银监会昨日披露江苏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苏银监罚决字〔2018〕1至4号,南京银行镇江分行违法违规办理票据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江苏银监局决定对其罚款人民币3230万元。

  江苏银监局对南京银行镇江分行违法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负管理责任的汤松、贡琳、李海云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到15万元不等。

江苏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银监罚决字〔2018〕1号

被处罚当事人

名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主要负责人姓名

汤松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南京银行镇江分行违法违规办理票据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32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年1月9日

江苏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汤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银监罚决字〔2018〕2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个人姓名

汤松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南京银行镇江分行违法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负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罚款人民币1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年1月9日

江苏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贡琳)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银监罚决字〔2018〕3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个人姓名

贡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南京银行镇江分行违法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负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罚款人民币1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年1月9日

江苏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李海云)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银监罚决字〔2018〕4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个人姓名

李海云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南京银行镇江分行违法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负经办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罚款人民币1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年1月9日

深圳蛇口劳务公司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2 05:04:01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观兰镇樟坑径村牛角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怎么赚钱 110信箱 复旦百年校 打造微笑有 ***:以 上海机动车 市财政局关 带回国际前 普陀区挖掘 今年上海房 申城少儿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