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明金任民建中央主席 曾任山东高院副院长(图)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2日 作者:张某某 

  [郝明金任民建中央主席]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今日在京闭幕,郝明金当选民建中央主席。郝明金,男,汉族,1956年12月出生,山东嘉祥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2004年2月加入民建。现任民建中央主席,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记者荣启涵)

  郝明金简历

  郝明金,男,汉族,1956年12月生,山东嘉祥人,1971年12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教授。

  1971.12-1974.02 山东省菏泽地区邮电局报务员

  1974.02-1975.12 山东省梁山县邮电局报务员

  1975.12-1978.10 山东省菏泽地区邮电局报务员

  1978.10-1982.09 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学习

  1982.09-1985.07 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世界史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07-1987.09 山东大学法律系教师

  1987.09-1992.01 山东大学法律系讲师(其间:1989.01-1990.06赴美国格兰布林大学进修)

  1992.01-1992.12 山东大学法律系讲师、主任助理

  1992.12-1993.04 山东大学法律系副教授、主任助理

  1993.04-1994.03 山东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

  1994.03-1996.12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1996.12-2007.05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其间:2001.09-2004.09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2003.12正厅级、一级高级法官)

  2007.05-2007.12 民建山东省委主委,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厅级)

  2007.12-2008.05 监察部副部长,民建中央常委

  2008.05-2012.12 监察部副部长,民建中央常委,中国监察学会会长

  2012.12-2017.01 监察部副部长,民建中央副主席,中国监察学会会长

  2017.01- 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

  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简历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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