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30元好处费帮人购买毒品 海口一男子获刑1年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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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法律网讯(李娇萍)海口男子罗某为牟取30元好处费与购毒人员进行毒品交易被民警抓获。海口秀英区法院近日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去年9月的一天,购毒人员沈某电话联系被告人罗某购买100元毒品,之后二人约定在某小巷子见面。罗某表示自己没有毒品,可以帮助购买,另外收取好处费30元,沈某同意后给了罗某110元,余下的20元好处费交易完成后再支付。罗某遂去购买毒品,之后回到约定地点将1小包毒品交给沈某,交易完毕后,其二人当场被公安民警抓获。民警从罗某身上缴获作案工具手机1部和毒资10元,从沈某身上扣押1小包毒品疑似物。经鉴定,从沈某身上扣押的1小包毒品疑似物检出海洛因、烟酰胺成分,净重0.02克。 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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