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巷狭路相逢因积怨捅死人男子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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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法律网讯(张余武)因两家人打过架长期存有积怨,澄迈男子吴某产生报复念头,持尖刀捅死对方,省一中院近日开庭审理这起故意伤害案并作出判决,被告人吴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悉,被告人吴某和被害人罗某两家人因打过架长期存有积怨。2016年7月27日,吴某骑电动车经过澄迈某小巷时,与从对面走过来的罗某相遇,吴某产生报复念头,遂停车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尖刀,朝罗某的腹部捅刺三刀后逃离现场。罗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罗某系被锐器损伤腹部致肠系膜破裂大出血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当天,吴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省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清楚,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吴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根据本案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省一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吴某表示服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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