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调整不是简单扩大“限塑令”适用范围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1日 作者:张某某 

近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开设“我为塑料垃圾污染防治建言献策”专栏,在1月5日至1月31日期间,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围绕不同领域塑料制品的管理要求,提出意见建议。国家发改委环资司表示,目前正在研究制定防治塑料垃圾污染的政策文件,希望借此专栏汇聚社会各界智慧,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1月10日澎湃新闻网)
   2007年发布的“限塑令”执行已有10年,虽然相关方面给出的数据显示,过去10年间,超市、商场的塑料袋使用量普遍减少2/3以上,累计减少塑料袋140万吨左右,相当于节约了840万吨石油,但是,这些来之不易的成绩还是掩盖不了“限塑令”所面临的自身难以克服的尴尬与窘境。
   “限塑令”主要针对商品零售场所的塑料购物袋,限制使用范围明显有限不说,加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普遍存在,“限塑令”在一些地方可以说是名存实亡,“限白”几乎成了“白限”。尤其是自购物塑料袋有偿使用以来,两三毛钱的微刺激对于个体来说并无多少“痛感”,反倒为商家创造了一条生财之道,“限塑令”因此还有了一个“卖塑令”的别称。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逐渐发展成为“白色污染”大户,去年仅快递业塑料袋使用量就高达147亿个,可关键问题在于,这些行业恰恰又不受“限塑令”的强制约束。但也要承认,即便是“限塑令”扩展到所有的塑料制品,也不过是增加点使用成本,效果也不会太好。
   所以,防治塑料垃圾污染的政策到了必须调整的时候了。这种调整,并不是简单地扩大“限塑令”的适用范围,而是在吸取“限塑令”实施10年间的经验和教训基础之上,丰富治理手段、提升治理能力,该限则限,能禁则禁,以期最终实现“限白”的初衷。
   据报道,研究制定中的防治塑料垃圾污染政策,将按照“限制一批、替代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对不同生产、生活、消费等情形中使用的塑料制品,分领域、分品类提出政策措施。通俗地说,塑料制品会被大致划分为三类:一类是需要限制或禁止使用的,一类是已经有成熟替代产品的,如布袋、纸基包装、可降解材料等,还有一类是目前尚不具备禁止使用或替代条件的。相信围绕不同领域塑料制品的管理要求,经过一通“头脑风暴”,集思广益、出谋划策,终能找到一个不再走弯路的“限白”方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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