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四川全省地税实行“实名办税制”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1日 作者:张某某 

  3月1日起,全省地税推行“实名办税制”。这意味着,我省办税人员在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前,将进行实名信息的采集和验证。这是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的。

  “实名办税制”,指税务机关利用现代身份识别技术,对纳税人的办税人员身份信息进行采集、查验和记录,查验通过后办理相关涉税业务的制度。其中,办税人员包括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员或经授权的其他人员。该制度施行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不需要再重复提交材料了!”3月2日,成都市一家企业负责人称,一开始担心推行“实名办税制”会增加办税程序、影响办税效率,但当他完成实名信息采集后,办理了企业的完税证明,再办理其他有关涉税事项时,发现不需再提交相同证明材料了。

  原来,过去办税人员在省地税系统办理发票代开、完税证明、开具清税证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和确认、变更纳税人登记信息等5类涉税事项,税务人员需重复采集、查验、记录其身份信息。换言之,办理1项业务,办税人员要带1次证明材料。

  如今,同一个办税人员只需1次身份确认,即可免核验和提交各类证明材料。值得一提的是,若该办税人员在国、地税一方完成实名信息采集,今后也无需再进行二次核验。

  “实名办税具有多重积极意义。”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名办税制”既能节约了纳税人的资料报送时间,也有利于强化了法定代表人的税收主体责任意识。此外,在提升办税人员个人对信用的重视程度的同时,也促进了全省诚信体系建设。

  省地税局提醒,全省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均需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具体而言,办税人员需提供姓名、联系电话等身份信息,出示纳税人登记证件、身份证原件、税务代理协议或《办理税务事项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后通过办税服务厅的办税窗口、排号系统或自助办税终端进行查验认证,而查验方式含身份证件、手机信息验证等。(记者 魏冯)

  

深圳劳务工派遣公司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0 23:43:43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深圳南头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龙城人力公司 衡水市委常 各县(市、 华北理工大 让更多企业 万全创新行 保定市人民 唐山公益之 承德市建立 牢牢牵住加 省工信厅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