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8日讯 中国银监会网站昨日披露德阳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德银监罚决字〔2018〕1至3号,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开展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帮助他行代持票据规避监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德阳银监分局决定对其罚款人民币690万元,对长城华西银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的万斌、吴正裕警告,罚款人民币10万元和8万元。
德阳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长城华西银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德银监罚决字〔2018〕1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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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谭运财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违规开展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帮助他行代持票据规避监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690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德阳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8年1月8日 |
德阳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万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德银监罚决字〔2018〕2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万斌 | |
单位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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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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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对长城华西银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罚款人民币10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德阳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8年1月8日 |
德阳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吴正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德银监罚决字〔2018〕3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吴正裕 | |
单位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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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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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对长城华西银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罚款人民币8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德阳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8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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