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逗留两小时景区罚款300元?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18日 作者:张某某 


    近日,惠州龙门县南昆山国家森林公园被投诉在S355省道设卡收取门票费用,如过路车辆逗留时间过长则按票价处10倍罚款。2月6日,南昆山景区管委会回应,30元门票收费仅针对游客,对于过境、探亲等车辆免费放行。

    2月6日,记者驱车前往S355省道南昆山段进行调查。从广州市驱车出发行驶至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随后驶入南昆山的蕉坑收费站。此处设有景区售票处,旁边设置了收费杆,一名工作人员拦停记者车辆,询问过路目的。

    记者告知此行目的为过境前往增城,工作人员听后,提醒记者勿在景区停留过久,称:“随时可能会有人来检验门票。”随后另一名工作人员记录下车牌号后放行。

    记者沿着S355省道继续往增城方向行驶,10余分钟后,一座牌坊横跨在路上。牌坊上挂着“南昆山”字样的牌匾,下设售票处和收费杆。经过之后,记者掉头再次进入该路段,售票处的工作人员拦下了车。得知仅是过境,工作人员记录下车牌号后放行。

    目前,南昆山景区的门票收费采取的还是人工询问目的地,再收取费用的方式。景区管委会宣传委员曾青青表示,进景区时,工作人员会询问进山缘由,对于过境、探亲等车辆实行免费放行,游客则收取每人30元的门票费用,“售票处收取的是景区的门票,而非车辆的过路费。”

    景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解释,S355省道南昆山段位置特殊,穿南昆山景区而过,出于景区发展的考量,售票处才会设立在省道和县道上。2001年,售票处的设立获得广东省物价局的批准。

    为防止有游客以过境为借口逃票,景区从2001年开始,设定了两个小时的停留时间限制。景区预留出车辆在各个进出口之间的通行时间,超时则有可能被要求补齐门票。

    对于“逗留时间过长罚10倍”的说法,曾青青表示南昆山景区并无这项规定,是游客服务中心的个别工作人员可能对制度理解不到位造成的误会。

    南方日报见习记者 欧楚欣

    记者 邓强

龙城人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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