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原书记获刑十年半:收受赃款物超千万全退缴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18日 作者:张某某 

  原标题:黑龙江延寿县委原书记获刑十年半:收受赃款物超千万,全退缴

  被指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511万元、美元35万元的黑龙江延寿县委原书记封殿辉到案之后,退缴了全部赃款赃物,法庭认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这名被纪委通报“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疯狂敛财的工具”的官员最终获刑十年半。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黑龙江省富锦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延寿县委原书记封殿辉受贿案,对被告人封殿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封殿辉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7年,被告人封殿辉在任延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整、就业安排、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511万元、美元35万元。

  富锦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封殿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封殿辉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具有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封殿辉出生于1962年8月,黑龙江依兰人,曾任通河县委副书记,延寿县委副书记、县长,2011年4月开始担任延寿县委书记,2017年11月,他被通报接受黑龙江省纪委审查。

  2018年3月,黑龙江省纪委对封殿辉的双开通报指出,封殿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违纪所得,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接待;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晋升、工作调转、就业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称,封殿辉身为县委书记,无理想信念,背弃党的宗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疯狂敛财的工具,任人唯利,以权谋私,生活腐化,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规定,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心存侥幸、我行我素,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严重违背了省委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严重污染了延寿县的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应予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吴金明

罗湖临时工劳务市场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09-06 10:39:36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深圳临时工招聘公司东门劳务外包 2018广 广东高考今 建设绿色城 阳江互联网 明日起降雨 志愿者开展 市彩虹志愿 省第四届风 全民禁毒你 我市在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