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禁止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18日 作者:张某某 

  原标题:西安:禁止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

  为进一步规范销售秩序,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按照《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规定 。9月18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与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的通知》。

  《通知》要求: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广告宣传中,应严格按照《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要求正确宣传,不能含有为购房人办理入学就学等事项的承诺。

  二、购房人所购商品房相对应的学区或学校,应以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当年入学政策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无权承诺。

  三、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补充协议中约定所售商品房对应学区或学校等事项。存在将商品房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行为的,应立即停止。

  四、对在广告宣传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入学就学事项的,各工商管理部门应依法严肃查处。

  五、各房产管理部门应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关联情况进行检查,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学区或学校事项的,要立即责令改正,并将相关情况抄送教育及工商管理部门。

  今年年初,西安有部分开发企业在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时,违规出现“学区房、学位房”等内容,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八条:“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西安市房管局当时表示,将严格按照《关于实行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等规定对相关企业予以记分处理,并视违规情节暂停其商品房预售许可申报及网签销售,同时,移送工商管理部门对违规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张申

深圳笋岗劳务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3 06:14:15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深圳东晓人力资源市场坂田临时工劳务市场 深圳平安银 上海没有忘 长宁创建全 尊重自然资 市政府举行 中共优秀党 市民关注排 上海市国资 团圆日你却 二手房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