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法院公开宣判3起毒品案件4男子涉毒均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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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法律网讯(高琼芳)2月9日上午,儋州法院对3起毒品案件公开宣判。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2个月至5年5个月不等刑期,并处6000元至15000元不等罚金。 被告人黄某明明知是海洛因毒品而贩卖给他人3次,数量约1.08克。且其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并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贩卖毒品罪,属于累犯和毒品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遂判处黄某明有期徒刑5年5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被告人蒋某吉、周某明知是毒品而贩卖给他人,其中,蒋某吉贩卖MDMA(俗称“开心粉”)毒品数量12.92克;周某贩卖MDMA毒品数量1.91克,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遂判处蒋某吉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被告人郭某强为多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且其中一人为未成年人,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遂判处郭某强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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