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高架桥上施工落“火球”烧花奥迪前挡风玻璃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18日 作者:张某某 


   12月1日,商洛的石先生驾驶一辆半个月前新买的奥迪车在高速路行驶时,天降“火球”将车辆前挡风玻璃损毁,更换需8000元左右费用。据了解,“火球”为一座横跨高架桥电焊作业掉落的焊火,车主质疑施工方违规作业肇事,“高速路上施工怎么会如此缺乏保护措施?”
  “如果掉易燃易爆品运输车上
  后果将不堪设想”
   12月1日上午10时30分,商洛石先生驾驶亲属新近购买的奥迪车到丹凤办事,当车辆行驶到沪陕高速商界段一处高架桥下时,一团“火球”从天而降,砸在了前挡风玻璃上。“当时火星四溅,吓了我一大跳!”石先生抬头发现高架桥上有人在电焊作业,“火球”即为桥上坠落到高速路面上的焊花。
   “当时车速很快,紧急停车怕有危险;焊花在玻璃上凝为灰色粉末,本以为问题不大,便继续赶路。”12月6日,石先生介绍,后来他洗车发现焊花烧花的痕迹根本洗不掉,向4S店维修人员询问才知,挡风玻璃是被高温焊花损坏的,无法修复,更换原装产品需要费用8000余元!
   “刚买的奥迪还没顾上上牌,玻璃就遭损坏,难免让人心疼。”石先生叹了口气。华商报记者查看了石先生驾驶的车,前挡风玻璃明显留有一片白色点状区域,宽约30厘米,长度在一米左右,已影响到驾驶。
   石先生的车有临时牌照,也购买了保险,上路并不违法。他认为在高速路上面的高架桥上做电焊作业,施工方应该采取好安全防护措施,监管单位也应尽到监管责任。“焊花如果掉落在易燃易爆品运输车上,后果将不堪设想。”
  路政管理部门:不排除有电焊火花掉落肇事
   陕西省交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是招标企业,该公司一名张姓工作人员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承认,12月1日当天确实有施工队在桥上作业,他推测有可能是高空作业工人疏忽没有采取足够的防护措施,导致事故发生。
   12月6日上午,一位叫张伯其(音)的人来到华商报商洛记者站说明情况。其自称施工方负责人,记者问他当天高架桥桥上施工情况时,对方回答:“了解了,没有特殊情况他们都会施工。”
   商洛交警介绍,高速路高架桥上作业有严格规定,要求施工前须办理报备手续,施工时必须封道,同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证行车安全。至于当天有没有封道,需要询问商界分公司并调取周边监控。
   陕西交通集团商界分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称,他们获悉此事后,责成商洛东管理所调查。而在商界路政大队商洛东中队与陕西省交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的《施工监管协议》上明确,因施工引发的安全责任及相应赔偿,全部由陕西交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负责承担。
   “陕西省交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委托施工方施工,在他们那里有相关备案材料,他们有监管责任。”商洛东管理所路政中队长王晓明称,他们了解到,当天确实在高架桥上进行过电焊作业,按照要求他们封锁了紧急停车带,预留了一二三车道。“道路虽然封了一条,但不排除施工中会有电焊火花掉落到其他三条车道上。工人违规操作的话,也会造成安全事故。”王晓明表示,下来他们会立即展开调查,如存违规施工情况,他们将责令其停工,并对其进行处罚。 华商报记者 陈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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