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交巡警提醒:电动车“打伞”危险、违法!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19日 作者:张某某 

    华龙网11月20日15时10讯 随着天气的变化,摩托车、电动车“打伞”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为了切实预防和减少辖区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从10月底开始,城口县交巡警大队开展了针对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雨伞的整治行动。

    给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雨伞,看似可以遮风挡雨,其实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在行驶过程中气流会对其稳定性造成干扰,重心不稳,容易摔倒。同时,伞具还会遮挡驾驶员视线,很难看清交通标志和周边车辆情况,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而伞柄多位于车把中间,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对驾乘人员的头、胸、腹部等造成严重伤害。

    从法律角度来说,加装雨伞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对该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在整治过程中,有的市民不理解,认为加装雨伞能够便利自己,联合整治组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广泛宣传提醒广大市民“打伞”的危害,引导劝告市民自行拆除非法加装的伞具;对劝导无效的进行现场整改,拆除和收缴非法加装的伞具。同时,联合整治组从源头管理着手,最车伞销售、安装部门对其进行法律宣传和安全教育。

    城口交巡警呼吁广大市民:出行安全才是第一位的,不要图一时的“安逸”而忽视“打伞”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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