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鸠占鹊巢”拒不搬出 美兰法院法官强制腾房物归原主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19日 作者:张某某 


  天涯法律网讯(赵庆春 陈垂宁)9月17日(周日),海口美兰区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放弃休息时间,利用休息日开展强制执行工作。在依法对两宗物权保护纠纷执行案件开展强制执行工作时,遭遇被执行人家属暴力抗拒、阻扰,美兰法院果断处置,及时、妥善控制了现场局面,成功腾退两处涉案房屋,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了司法权威。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谢某林与被执行人陈某汕的物权保护纠纷,申请执行人谢某林与被执行人吴某军的物权保护纠纷两宗案件,美兰区法院于2017年1月13日分别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陈某汕、吴某军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腾退海口市美兰区塘边路1号房屋、5号房屋,并将该房屋返还谢某林使用。

  两份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陈某汕、吴某军均未履行上述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谢某林遂于2017年7月12日向美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美兰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两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在涉案房屋张贴搬迁公告,责令其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逾期仍未履行。在执行过程中,为了妥善执行该案,执行法官史燕燕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但情绪对抗激烈,难以达成执行和解。为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法院决定对房屋案进行强制清场,将涉案房屋腾空并交还给申请执行人。

  当日上午9时,美兰法院执行干警前往海美兰区塘边路1号、5号的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退的过程中,被执行人陈某汕及其家属使用暴力抗拒,不仅拒不配合执行,陈某汕家属还在现场大肆哄闹,抗拒执行,又将一名女法警咬伤。对此突发紧急情况,执行法官当机立断,依法将被执行人陈某汕强制带离现场。

  经过教育,被执行人陈某汕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配合法院强制执行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过。鉴于被执行人的认错态度,执行法官决定暂不对其进行处罚。

  最终,在居委会、辖区民警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对涉案房屋内物品逐件进行清理,在采取拍照、录像、记录等程序后,安排搬家公司将物品搬至指定地点,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下午14时,两处涉案房屋搬迁完毕,本次强制执行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马骁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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