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酷我”侵犯其13部作品著作权 词曲作家李海鹰起诉索赔13万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1日 作者:张某某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因认为酷我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其原创作品,词曲作家李海鹰以侵害著作权为由将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酷我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支付13部作品的赔偿金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13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这13案。

  原告李海鹰诉称,其系知名词曲作家,代表作品包括《弯弯的月亮》、《七子之歌》等,曾获五个一工程奖、文化音乐奖,担任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理事、中国电影音乐学会理事等社会职务。其创作过一系列知名音乐作品,《我不想说》、《弯弯的月亮》、《我的爱对你说》、《走四方》、《梦江南》、《梅花雪》、《山间回响》、《我宁愿就这样一直等你》、《就恋这把土》、《选择你的爱》、《爱如空气》、《晨露》、《从何说起》等13首歌曲的词、曲均为其本人创作。经其调查发现,酷我运营的“酷我音乐”、“酷我K歌”未经许可提供该13部作品的词、曲在线传播,以及这些作品有关歌曲的在线播放、下载服务。

  李海鹰认为,涉案作品词、曲凝结了其独创性的构思和智力成果,其作为词、曲的原创作者,享有对词、曲的著作权。未经其许可,酷我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涉案作品词、曲,应负相关法律责任。酷我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涉案作品的录音录像制品,也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李海鹰认为,酷我侵害了其对涉案作品依法享有的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获得报酬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故起诉至法院。

  目前,海淀法院已受理这13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戴玉玺 艾峥 校对:郭利琴

深圳南头劳务中介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1 00:51:42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龙华镇清湖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深圳翠竹劳务公司 晴隆民族中 晴隆300 册亨县召开 马岭水利枢 晴隆6.9 第二届中国 晴隆县沙子 册亨召开望 兴义市开展 晴隆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