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财产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一企业老总被美兰法院判刑1年半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19日 作者:张某某 


  天涯法律网讯(邝小蕊 赵庆春 王倩 王娇)9月22日上午,海口美兰区法院对一起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案一审宣判,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潘成立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了解,潘成立,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原系海南诚利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05年5月17日,债权人海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琼民再终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一中院)申请,对债务人海南诚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利公司)进行强制执行,依法追偿380万多元的债权。然而,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因诚利公司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并转移财产,致使无法执行。

  美兰法院审理后认为,潘成立系被执行人诚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在案件执行过程隐藏、转移财产,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深圳蛇口人力中介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1 03:00:43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深圳石岩镇石头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深圳坪地人力资源公司  本市将建立 保基本同时 上海力争到 中国海上第 市政协委员 2007年 截至200 我们与艺术 安徽小伙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