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未来海南自贸区外企登记或像香港一样方便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18日 作者:张某某 

  原标题:三部门发文支持海南自贸区,未来外企登记或像香港一样方便

  11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

  其中颇具亮点的商事制度改革部分。意见提出,将支持海南自贸试验区开展外国(地区)企业直接登记试点改革。在海南特定区域,支持通过经济特区商事立法形式,探索对直接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实施行政许可豁免制度。

  相关业内人士对澎湃新闻表示,这项改革力度很大,虽然具体情况仍需等待海南相关部门细则出台,但应该会向香港的企业商事登记模式看齐。

  “海南的商事登记制度如果向香港看齐,就是等于不用发执照,也不用到商委备案,只需报备一下即可,类似于香港注册处。”该人士解释称。

  海南方面近日也确实在商事登记制度方面开始向香港取经。据澎湃新闻了解,9月13日,海南省工商局曾邀请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和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律师团队前往海南参与《海南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征求意见稿)讨论会。旨在为借鉴香港地区先进的商事登记理念,对标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尽快推出该条例。

  据介绍,为了推动海南更高层次开放,《条例》(征求意见稿)大胆引入了外国(地区)公司登记制度。该制度旨在吸引在境外依照当地法律注册的外国(地区)公司,在符合存续10年且资信良好等条件下,直接到海南注册登记并从事经营活动。

  在9月13日的论证会上,与会专家围绕《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外国(地区)公司”涉外章节和条款,从非香港公司的来源地和在港运营情况、到香港登记注册的基本程序和要件、给香港和给企业带来的主要好处、非香港公司登记前的国际认证方式和渠道、对非香港公司的监管等五个方面,详细介绍了香港做法和经验,并对涉外章节的行文表述、适用范围和结构安排等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此外,《若干意见》还提出,将支持海南自贸试验区实现市场主体登记业务“一次不用跑”。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改进注册官工作方式,全岛统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业务,逐步减少登记注册窗口,实现市场主体登记业务“全岛通办”“一次不用跑”。

 

责任编辑:闫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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