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公司重大业务操作差错要问责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4日 作者:张某某 

    记者 曹西京

  晨报讯 上交所昨天披露,今年以来重点查处上市公司资本运作乱象、财务信息披露违规、大股东及董监高违规减持股票、上市公司不当停牌等违法违规行为,并首次将公司重大业务操作差错纳入问责范围。
  上交所称,上市公司操作业务直接关系到公司股票能否正常交易,现金和股票红利能否足额及时到账,是信息披露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上市公司是业务操作风险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业务申请表内容的准确和完整,防范操作“错单”和“漏单”并承担相应责任。实践中,个别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人员缺乏风险防控意识,导致屡次出现业务操作差错。去年下半年以来,首次将公司重大业务操作差错纳入纪律处分范围,对北部湾旅、君正集团等停复牌操作中存在重大业务操作失误的予以监管关注。
  此外,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10日划付“15五洋债”回售资金和付息资金,但尚未到账。公司2015年8月和9月公开发行两期公司债券(15五洋债和15五洋02),合计13.6亿元,均由德邦证券担任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并在上交所上市。其中,15五洋债应于2017年8月14日付息并实施回售,但未能按约定拨付回售及付息资金,预计无法按期回售。
  上交所表示,五洋建设债券上市以来,针对其在债券存续期内暴露出的问题,上交所通过监管约谈、发函督促等不断督促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如实披露相关信息,积极召开持有人会议,履行债券兑付义务。五洋建设因屡次严重违反规则受到上交所两次通报批评,扰乱了债券市场秩序。上交所将配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方面进行深入调查。上交所支持债券投资者依法理性维权,将依法从严实施自律监管或转交相关方面严肃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五类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

  统计显示,今年以来上交所共作出公开谴责决定11份、通报批评决定19份、监管关注决定33份,涉及上市公司33家;共处理79名“董监高”、15家股东以及两名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合计96人次。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交所对五类信披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
  首先,从严惩处上市公司资本运作乱象;
  其次,严肃查处财务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第三,从严处理大股东及董监高违规减持股票行为;
  第四,严格规范上市公司不当停牌行为;
  第五,将公司重大业务操作差错纳入问责范围,先后对北部湾旅、君正集团等停复牌操作中存在重大业务操作失误的情形予以监管关注。
  (据新华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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