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法院首次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 8万多元转入申请执行人账户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3日 作者:张某某 


  天涯法律网讯(石磊 符琳)8月16日,洋浦法院经与某案件申请执行人联系,确认其账户已成功收到某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汇入的款项。这是洋浦法院首次成功执行到住房公积金。
  据介绍,2016年12月22日,洋浦法院在审理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与被执行人丁某某、林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过财产调查发现,丁某某、林某某除了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洋浦法院遂向某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协助执行丁某某、林某某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某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以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由拒绝协助执行。

  为实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洋浦法院合理调配执行力量,充分调动法官、法官助理的积极性,分工合作,研读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外省市成功案例,为执行公积金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主动向省高院汇报,争取得到支持。省高院通过与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进行协调,建立了解决此类案件执行问题的长效机制,使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协助执行得到制度保障。而洋浦法院执行法官也多次前往某地公积金管理局,举案例讲法律,同时向该局发出《责令协助执行通知书》,明确告知不协助执行的法律后果。经过多方努力,该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同意协助执行,8万多元住房公积金成功转入申请执行人陈某某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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