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对超标电动车实行过渡期政策 过渡期为3年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0日 作者:张某某 

  原标题:北京立法加强非机动车管理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玉坤 郭超)今天(3月29日)上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的报告。条例拟规定,对于超标电动车实行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为3年。

  草案提到,本市对本条例实施之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为3年。过渡期期间,车辆所有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为车辆悬挂临时标识;未悬挂临时标识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过渡期满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条例(草案)》仅规定了过渡期期间的长度,没有明确该期间的起止时间,不利于法规的实施。建议修改为:“本市对本条例实施之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政策,过渡期3 年,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计算。

  对于过渡期内未悬挂临时标识上道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予以收缴的处罚规定,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建议参考《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未放置标志等情况的处理方式,修改为:“未悬挂临时标识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扣留,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标识,并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标识的,应当及时退还车辆。”

 

责任编辑:张玉

深圳平湖人力资源市场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2 05:19:53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深圳观澜劳务派遣公司深圳宝安劳务 望谟县消防 望谟县烟草 望谟县公安 望谟县消防 全州消防部 档案工作信 望谟县消防 册亨县各个 我州积极推 安龙县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