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株洲12月4日电(通讯员 郭逸南 李艳) 随着信用卡的普及,“以卡养卡”、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等利用信用卡进行犯罪的案件与日俱增。
2015年5月起,被告人阳某便假称其为“百和仁为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以给他人提供信用卡“养卡提额”服务为名,骗取他人的信用卡后,利用自己购置的POS机,冒用他人名义,私自透支他人的信用卡用于自己的消费和投资某直播平台,后阳某因经营不善导致投资亏损。
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间,被告人阳某为偿还信用卡欠款,以签订“信用卡委托管理协议”的方式,谎称帮助被害人陈某“养卡提额”,在获取被害人陈某名下的三张信用卡后,通过盗刷等方式骗取其卡内人民币共计82817.11元。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检察院以被告人阳某犯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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