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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9日讯 近日,北京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2016年北京市新建影院奖励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明,北京影院符合4个申报条件即可申请奖励补贴。
以下是《通知》全文:
各有关影院:
为推动电影产业发展,鼓励影院建设,繁荣电影市场,依据《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对2016年北京市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新建影院奖励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16年1月1日前开始营业,在北京市注册成立并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影院。
(二)影院使用符合在国家电影资金办备案的售票软件,向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正常报送票房数据,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电影专项资金,无偷漏、无瞒报影片票房,上报数据及时准确,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影院银幕数在3块(含3块)以上,使用2K(含2K)以上数字放映设备。
(四)未按时申报的影院,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不再享受2016年新建影院奖励补贴资金。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 30日。
三、申报材料(详见***)
(一)项目申报书。
(二)北京市新建影院奖励补贴资金申请表。
(三)北京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承诺书。
(四)“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全年票房天数不足的影院情况说明。
(五)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七)2016年完税证明(复印件)。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影院申报材料应规范制作,封面应注明影院编码、影院简称及申报单位工商注册名称。
(二)申报材料需逐项、如实填写,表述事项清晰、完整,因填写不实或不符合要求,取消当年奖励补贴资格。
(三)全部材料按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打印装订。
(四)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份材料加盖骑缝章),电子版材料需提供光盘一张或U盘拷贝。
(五)申报通知及申报材料登录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http://www.bjpprft.gov.cn/)通知公告栏查阅下载。
五、票房统计以 “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六、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14号市新闻出版广电局608室北京市电影专资办
联系人: 王杰 朱琳
联系电话: 65150682 15011051032
北京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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