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汇款撤回被利用 男子拍转账记录后撤回货款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5日 作者:张某某 

  正义网漳州8月3日电(通讯员 许伟凌)银行建立ATM汇款可撤回制度,本是一种用来防止诈骗的补救措施,却被别有用心的人用来骗取财物。近日,经福建省云霄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决洪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7年3月,福建省云霄县一男子洪某向液化气有限公司员工蔡某购买653个报废液化气钢瓶,约定货款15998.5元,交易约定后,洪某雇佣沈某到蔡某指定地点取货,同时洪某通过ATM柜员机将货款汇给蔡某,并将转账记录拍照通过彩信发给蔡某。蔡某收到彩信后,以为已收到货款,便将报废液化气瓶交给沈某。洪某在得知货物到手后,便立即打电话给银行客服,将转给蔡某的货款撤回,并与蔡某断绝一切联系。蔡某在讨要无果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报警,不久后洪某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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