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位资深正部今任新职
来源:长安街知事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3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和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其中,李飞出任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徐绍史出任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飞简历
李飞,男,1953年6月出生,河北保定人。北京大学经济系世界经济专业毕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3年3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06年2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
2008年3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委员;
2013年3月,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
2018年3月,任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徐绍史简历
徐绍史,男,汉族,1951年10月出生,浙江宁波人,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69年4月参加工作,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9.04—1971.12,吉林省汪清县插队知青,随后在汪清县食品厂、罗子沟公社、县工业局工作;
1977.03—1981.03,长春地质学院水工系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专业学习;
1980.03—1991.12,历任地矿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干部、部领导秘书、办公厅副主任、主任等职;
1991.12—1992.11,挂职任广东省地矿局副局长;
1992.11—1993.10,广东省地矿局副局长兼任深圳市地质局局长;
1993.10—2000.12,起历任***办公厅秘书一局副局长、局长;
2000.12—2007.04,***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
2007.04—2013.03,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
2013.03—2017.0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7.02—2018.03,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2018.03—,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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