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来电办案,骗走12万元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4日 作者:张某某 

    冒充“公检法”来电,以办案为名要求核查资金,这么老套的骗局还是有人上当。最近,江苏句容一位女士便因此损失12万余元。江苏省反通讯网络诈骗中心(以下简称“省反诈骗中心”)再次发布预警提示,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办案,更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
  今年7月14日上午,江苏句容的肖女士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重庆市公安局“张警官”,并说肖女士参与了“0618洗钱案”,现在要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面对莫名其妙涉及大案,肖女士顿时慌了神,连连否认。这时,“张警官”表示会帮其联系北京最高人民检察院王科长,让肖女士请求王科长,帮她查银行卡的资金流向,来证明肖女士没有参加“0618洗钱案”。
  电话很快转到了王科长处。在王科长的指导下,肖女士将自己两个银行账户开通了网银。之后,王科长让肖女士把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和网银密码告诉他,称要用于核查资金。很快,肖女士发现,自己两张银行卡里的7万多元被人转走。
  到了7月21日下午,肖女士又接到王科长电话,称肖女士没说实话,还有其他银行账户的资金没有接受核查。确实,肖女士还有一个银行账户,里面有4万多元。心虚的她当即按照对方指示将钱打到了“安全账户”。此后,肖女士再也没接到王科长的电话,钱也没有回到自己的账户。在家人提醒下,她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赶紧报警。
  “肖女士遭遇的是最老套的冒充‘公检法’诈骗。”省反诈骗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类骗局中,不法分子冒充“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工作人员”打来电话,告知受害人涉嫌洗钱、贩毒、经济犯罪等,利用受害人急于“摆脱干系、减少损失”的心理,诱使受害人将钱款转入骗子提供的所谓“安全账户”,以达到诈骗的目的。
  “其实,电话办案、‘安全账户’都是此类骗局的标签,听到这两个关键词,就可判定为骗局。”省反诈骗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针对此类骗局,省反诈骗中心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不会以电话的形式办案;对于陌生人来电一定要设法确认其身份,不向陌生人透露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资料,更不要转账,如遇到诈骗造成财产损失的,及时报警。
  通讯员 苏宫新 本报记者 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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