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建设用地需在出让1年内开工4年内竣工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18日 作者:张某某 

  原标题:深圳:住房建设用地需在出让1年内开工 4年内竣工

  新华社深圳10月18日电(记者王晓丹)今后5年内,深圳市主体功能为住房类建设项目应在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4年内竣工。这是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17日印发执行的《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试行)》中了解到的。

  办法旨在加强土地供应批后监管,规范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选取“建筑高度”和“建筑规模”两个关键指标作为确定具体建设项目开工、竣工期限的依据。

  办法规定,主体功能为住房类建设项目应在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内竣工;主体功能为非住房类建设项目的开工、竣工期限根据建筑高度和建筑规模来确定。非住房类建设项目地下室超过或等于3层的,其开工日期可以在相关规定基础上再延长6个月,竣工期限相应顺延。

  办法还对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导致未按时开竣工的情形进行了列举,并对出具证明材料的部门、认定的程序等进行了规定,规范了政府原因开竣工延期的处理。

  办法对竣工违约的违约金计收基数和计收比例进行了调整,计收基数由“土地出让金”调整为“合同地价”,计收比例由“每半年5%”调整为“每3个月1.5%”;对逾期满2年(含2年)的,可按照缴纳基数的20%收取违约金,如实际逾期期限按照相关规定测算应缴纳违约金的比例高于20%的,按实际测算的比例征收;也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调整后,竣工违约应支付的违约金大幅提高。

 

责任编辑:刘光博

深圳华强北劳务外包公司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09-12 02:26:13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深圳临时工招聘公司深圳蛇口人力中介 课堂求 闵行白衣天 洋山办开展 华东理工举 部市合作新 两会开幕式 2012年 旅游节开幕 市卫生部门 一项老房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