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网购投诉同比增长53%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19日 作者:张某某 

大洋网讯 今年双十一购物节走过了第九个年头,2017年深圳市交易额居各大城市第4位。

昨日,深圳市消委会公布了双十一前后的网购投诉数据。数据显示,11月8日至11月14日,深圳消委会共收到网购投诉345宗,比去年同期的225宗增长53%,通讯电脑数码类投诉居首位。

这345宗投诉中,天猫和淘宝平台投诉93宗,京东平台35宗。网购投诉的主要产品和服务从高到低依次是通讯电脑数码、互联网及通信行业和家用电子电器。

电脑数码类投诉最多

据介绍,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在双十一前后共收到各类投诉3548宗,较2016年同期的1892宗增长87.5%。在3548宗投诉中,网购投诉345宗,占同期总投诉量的9.7%,比去年同期的225宗增长53.3%。其中天猫和淘宝平台投诉93宗,京东平台35宗。网络购物投诉的主要产品和服务,从高到低依次是通讯电脑数码117宗,互联网及通信行业投诉54宗,家用电子电器33宗,服装鞋帽类18宗。

从投诉反映的问题来看,主要包括售后服务、虚假宣传和商品质量三个方面。投诉量从高到低依次为售后服务问题110宗,虚假宣传问题66宗,质量问题50宗,假冒问题27宗,价格问题17宗。

商家套路多误导消费者

某数码产品销售公司的淘宝店有“双十一”预售优惠活动,李小姐在11月3日支付100元定金购买一款手机,并在11月11日当天付清尾款,总金额849元。李小姐付定金时,该款手机并没有799元的价格。11月11日商家推出同款手机799元的购物链接。李小姐要求退款,卖家不同意,称如果她申请退款,则不退还定金100元。李小姐认为,同一家店,同一东西两个价格,商家存在价格欺骗,侵犯消费者选择权。

11月6日,庞先生在某网上商城花2359元购买一套“烟灶套装”,客服说保证双十一的价格不会比现在低,双十一该商品的价格为2219元。庞先生11日当天跟该网上商城客服反映,客服说只能以优惠券返还140元,优惠券还是只能用于指定商品。庞先生11日还未收到货,要求拒签重新下单,但被客服要求承担运费。

提醒:消费注意保留证据

深圳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参加网购促销活动时,应先全面了解商家的活动规则和条件要求。在消费过程中要注意保留消费证据,作为日后消费维权的重要凭证。此外,电商商家须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规范订(定)金、优惠券的使用方法,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广报记者蒋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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