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19日 作者:张某某 

  9月26日,福建省漳州市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漳州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春明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8月,方春明带队到沈阳、大连参观学习期间,绕道到哈尔滨、长白山等地游览,公款报销相关费用4695元;2013年6月至2016年6月,经方春明签批同意,市体育局先后违规发放多项竞技体育比赛加班补贴及奖金,合计44.85万元。2017年8月,方春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游览费用和违规领取的补贴及奖金。

  2.平和县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方蔚煌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5年8月至11月,方蔚煌多次使用公务用车到厦门某中学接送其女儿,所产生的费用在平和县委政法委报支。因其本人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7月,方蔚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南靖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民警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7年春节前,龙山派出所民警林文成、黄国钦、郭绍华、林燕平收受辖区内某KTV业主吴某赠送的购物卡,共计3400元。2017年6月,林文成、黄国钦、郭绍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林燕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款项;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龙山派出所原所长王林原被诫勉谈话。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保持“永远在路上”的节奏和步伐,往深里抓、实里做。财政、审计、人社、税务、工商等职能部门,要按照“1+X”专项督查的部署,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职尽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共抓共管、严纠“四风”的工作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落实省纪委“五抓五重”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国庆节、中秋节期间要组织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作风建设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漳州市纪委)

罗湖人力公司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1 02:12:53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坪地镇中心村发佳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深圳华强北劳务 容城县教育 陈平主持召 开展共创文 昌黎县公安 博野县教育 传承弘扬践 北戴河新区 抚宁区第二 京能秦皇岛 安徽省含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