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的诱惑?小伙脚踩警车拍照发社交圈:想找点刺激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0日 作者:张某某 


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讯(文/记者 石丰森 通讯员 杨新立)“我觉得站到警车上很牛,照片发布后自己会成为网红。”石河子一名19岁的青年韩某这样解释自己的行为。他因涉嫌寻衅滋事被给予11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11月22日15时许,石河子市公安局北子午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网名为“伟哥哥人挺好!”的网民,使用某社交软件在网络上发布了踩踏警车的照片。

照片中,小伙双手插在口袋,站在警车前引擎盖上。这张发布时间为11月22日14时许的照片在一个小时之内被不少网民浏览、转发,还有网名在照片下留言。

当日16时许,民警在石河子市12小区将照片中的当事人19岁的韩某抓获。

“我就是想找点精神刺激。”韩某说,22日凌晨两点,他和15岁的朋友张某在石河子市12小区附近路段发现路边停有一辆警车。“我跳上引擎盖,让张某用手机给我拍张照片。”

韩某回到家中后把这张照片发到了自己的网络社交圈内。“我觉得站到警车上很牛,照片发布后自己会成为网红,这违法吗?”韩某说。

民警介绍,故意损毁、侮辱带有警用标志的车辆及设备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违法行为人韩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依法给予韩某11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绝非法外之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如今通过互联网晒照片、做网络视频博得网友关注和获取点赞,千万不要触碰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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