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隆车司机用“滴滴打车”拉活撞车逃逸 因交通肇事罪获刑4年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2日 作者:张某某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克隆车司机裴某通过“滴滴打车”网约并载上乘客后,驾车发生了追尾事故,致乘客严重受伤。因知道自己驾驶的是克隆出租怕被抓,裴某弃车而逃。今天(9月15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对该案公开宣判,裴某因交通肇事罪获刑4年。

  朝阳法院认定,被告人裴某于2017年3月8日22时5分,在朝阳区东五环主路远通桥南357号灯杆处,驾驶克隆出租车由北向南行驶时,前部追撞停靠在车行道内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尾部,造成被害人张某(女,27岁,内蒙古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被告人裴某弃车逃逸。事故致被害人张某“特重型颅脑损伤”,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其所受伤情为重伤二级。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认定:裴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证据显示,该案被告人驾驶克隆出租车,疑系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接单后发生事故,致使乘客受伤。

  此前庭审中,裴某说,他从朋友处买了报废车辆套牌“扫街”,后朋友给了他一个“滴滴”软件用于网约拉活,但软件注册的车辆并非他肇事车的车牌。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裴某明知车辆违反安全法法规,但仍未安全驾驶,造成一人重伤,且具有逃逸情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庭后,新京报记者从主审法官处获悉,事故被害人张女士至今未获得裴某任何赔偿金。

编辑:吴娇颖 艾峥 校对:王心

坑梓劳务外包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11-17 11:31:43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深圳沙井步冲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黄贝临时工外包 山北两区居 文化路街道 明年起市区 我市进入雾 省人大食品 锦绣中国榜 国家农发办 第九届中国 邯郸诞生首 省领导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