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非婚生子起诉父亲索要抚养费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1日 作者:张某某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4岁的小明是张先生的非婚生的孩子,日前,在母亲的代理下,小明起诉父亲张先生支付2013年3月1日至2017年12月1日的抚养费共计58000元。北京海淀法院现已受理了此案。

  小明诉称,2008年,张先生与前妻离婚并于同年底与舒女士确立恋爱关系。舒女士与张先生协商领取结婚证,但因为种种原因双方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2012年5月舒女士怀孕,张先生坚持让舒女士做人工流产但舒女士不同意,双方产生矛盾后张先生不告而别。2013年3月1日舒女士产下一子小明(化名)。孩子出生后张先生既不前往医院照顾,也不负担相关费用,更不承担做父亲的责任。

  2017年,舒女士以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为由将张先生诉至海淀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张先生认为舒女士生的孩子与自己无关,并提出做亲子关系鉴定。经鉴定,张先生是舒小明的生物学父亲。最终法院判决舒小明由舒女士抚养,张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舒小明年满18周岁。法院判决作出后,张先生却未支付任何费用,还拒绝与舒女士进行任何沟通。舒女士遂向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承办案件的法官表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鉴定书已经确认张先生与舒小明之间存在亲子关系,张先生应当履行自己的责任。非婚生子与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的生父,应当与生母共同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编辑:王中新 倪雪莹

华富人力资源外包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10-30 07:22:55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深圳松岗镇塘下涌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行业 衡水市深州 衡水市武邑 衡水市物价 衡水武邑中 武邑中学开 武邑县委书 衡水武邑中 衡水职业技 1至7月份 体育信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