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举报城管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可获奖励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0日 作者:张某某 

  原标题:江苏徐州:举报城管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可获奖励

  新华社南京4月4日电(记者 郑生竹、陈刚)记者4日从徐州市城市管理局获悉,为鼓励群众积极监督市区城管执法队伍,对城管执法人员违规行为的举报一经查实,将根据问题类型给予30元至100元不等的奖励。

  近日,徐州市城管局发布的《城管执法队伍管理有奖举报办法(试行)》规定:对剃光头等怪异发型、执勤时制式服装与便装混穿、非公务需要穿着制服出入娱乐场所、执勤时在公共场所吸烟、执勤时使用不文明用语、城管岗亭及附属设施明显破损有碍观瞻、城管岗亭值守人员未按规定作息的举报,一经查实每件奖励30元;对酒后上岗、私自收取管理服务对象财物的举报,一经查实每件奖励50元;对殴打群众粗暴执法的举报,一经查实每件奖励100元。

  举报办法规定群众应在发现问题24小时内通过“市民城管通”、书面举报两类方式举报。徐州市城管执法支队牵头组织违反队伍管理举报的受理工作,具体负责举报案件的审核和奖金发放等工作。每月5日为上月奖励发放日。

  举报办法对内容真实性和要素作出如下规定,内容务必真实、明确,不得谎报,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个人电话号码、身份信息等,举报人应提供问题发现时间、地点、明确显示涉嫌违规行为及人员特征的视频或图片(近景、远景)等资料信息。

  对同一违规事实如有多人举报,奖励最先举报者。多人联名举报的,奖励平均分配。被举报的违规行为被查处且已结案,再次涉嫌违规的,可继续举报,经查证属实,可再次获得奖励。同一违规事实,出现多人违规的,不累计奖励。

  据介绍,作为受理主体,徐州市城管局将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的身份资料。凡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所在单位的责任。受理举报工作人员未遵守工作纪律,徇私舞弊的,除严肃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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