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房屋土地原先未同步登记不妨碍不动产登记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18日 作者:张某某 

  新华社南昌12月6日电(记者秦宏)日前,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对于不动产统一登记过程中出现的“房屋已登记,土地未登记”的情况,应按照“先行登记、并行完善”的原则,分具体情形予以受理。

  据了解,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在《关于解决当前不动产登记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不动产登记机构对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已登记,土地权属来源合法,办理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证,但因建设单位(人)未及时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分户)登记的,可按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再单独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分户)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由各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据实际情况确定。

  相关意见还提出,对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已登记,但建设单位(人)在国有建设用地开发中,因手续不全而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现权利人可凭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时,应将上述情况书面如实告知申请人,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书中予以体现。同时,将相关情况函告土地和房产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此外,江西还规定,对房屋已登记土地未登记的不动产,且房屋经多次转让,权利人凭房屋所有权证书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予受理。

深圳清水河劳务外包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11-24 05:32:48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坪山镇坪环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深圳平湖劳务中介 鼎城农民朋 鼎城调整机 区领导调研 区委政法委 鼎城信用联 常德东风驾 全区国税工 鼎城药监局 鼎城区人口 鼎城区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