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毒资盗电动车 一“瘾君子”海口获刑10个月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4日 作者:张某某 


  天涯法律网讯(王倩)王某文盗窃他人电动车,用于购买毒品吸食。近日,海口美兰区法院近日公开审理此案,判决王某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据了解,2016年6月某天、2016年7月3日,王某文在海口灵山便民菜市场,分别将被害人叶某珍的爱玛牌电动车(价值1080元,已发还)、被害人王某创停放的梦绿牌电动车(价值2744元,该车未追回)盗走,将车销赃后,所得赃款均用于购买毒品吸食。

  2016年7月4日,王某文又在海口灵山便民菜市场后门附近盗窃一电动车时,被群众发现扭送至公安机关。案发后,该电动车已发还被害人。经鉴定,被盗的电动车价值1148元。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497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深圳粤海劳务公司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3 17:51:01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深圳沙井共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深圳光明劳务派遣  2017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龙口市公安 2017年 关于公布2 关于做好2 2017年 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