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互联网法院第一槌:线上庭审天猫赔买家1元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18日 作者:张某某 

  原标题:最大的感受就是“快”

  本报记者 贺林平

  “现在开庭!”10月25日9点45分,广州互联网法院挂牌以来的第一槌,在副院长侯向磊手中敲响。郑某诉浙江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猫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成为该院受理并公开开庭审理的首起案件。

  郑某在今年7月8日浏览天猫超市时,发现某品牌纸尿裤促销信息:“7月10日0点开始团购活动,前5分钟单箱39.9元,每人限购5箱”,遂将5箱纸尿裤加入“购物车”。然而,10日0点,他却发现“购物车”里商品不能支付,团购开始时间也变为10日10点。到了10点,郑某发现优惠没有了,最终只能以189元的原价购买了一箱纸尿裤。之后郑某多次与客服沟通未果,遂起诉要求被告赔偿损失1元并赔礼道歉。

  本案与以往不同的是:法庭位于广州琶洲互联网产业集聚区的环球贸易中心,而原告却在距离20多公里的番禺,被告则在1200多公里外的杭州。大家通过网络“进入”庭审现场。

  整个庭审全程线上进行。法官引导双方围绕“双方当事人是否就39.9元的案涉商品成立合同关系,被告撤销‘限时抢购价39.9元’促销信息的行为是否损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等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10点50分,法官再次敲响法槌作出宣判,天猫公司赔偿原告郑某1元。

  这种形式的庭审,将是今后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案的日常。广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广州市辖区内原由基层法院受理的11类涉互联网的一审案件,包括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等。广东省高院司改办主任王庆丰表示,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案件审理以全程在线为基本原则,案件的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宣判等诉讼环节一般在互联网上完成。

  对比在传统法院的审判经历,侯向磊最大的感受就是“快”——立案送达快、举证质证快、庭审裁判快。原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要近3个月才能走完诉讼流程,现在只需15天,缩短超过80%的时间成本。“科技行业为互联网法院提供技术支持,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腾讯一位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自挂牌收案到10月24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在线诉讼平台访问量约211.5万次,收到立案申请1163件,涉案标的超2600万元。广州互联网法院院长张春和介绍,接下来,广州互联网法院将加强涉网纠纷处理的司法规律总结,推动将裁判规则上升为司法解释、法律,助力构筑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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