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峻乐涉嫌操纵市场被证监会罚款100万元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1日 作者:张某某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俊)5日,证监会依法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2宗操纵市场案,1宗内幕交易案,1宗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

    在2宗操纵市场案中,一是2015年2月9日至8月27日期间,吴峻乐控制使用“厦门信托-凤凰花香二号”等10个信托计划证券账户下挂的18个交易子账户和“罗某”等4个个人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相互交易、虚假申报和尾市交易的方式,影响“新华锦”价格,没有违法所得。证监会表示,吴峻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3条规定,决定对吴峻乐处以100万元罚款。

    二是2015年8月6日至11月25日期间,上海易所试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易所试”)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泰证券)合谋,通过中泰证券做市交易在二级市场买入拉抬“易所试”股价,之后将买入的股票卖回给“易所试”方面操控或安排的4个账户,“易所试”在此期间通过公告利好消息、向投资者推荐等方式,拉抬“易所试”股价。中泰证券、“易所试”没有违法所得。“易所试”、中泰证券分别被处以100万元罚款;6名相关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款。

    在1宗内幕交易案中,宋某平系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波富邦)实际控制人,是宁波富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应燕红系宋某平外甥女,在宁波富邦下属控股公司任副总经理。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应燕红与宋某平存在通讯联络,应燕红控制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买入“宁波富邦”173600股,获利约35.8万元。应燕红被处没收违法所得约35.8万元,并处以约107.5万元罚款。

深圳富士康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10-30 05:02:40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西乡沙边工业区劳务公司 我要找小时工 贞丰公开拍 晴隆县总工 晴隆县三宝 贵州三碗粉 普安县发全 国家旅游局 晴隆县完成 中国共产党 晴隆县举行 望谟县王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