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次抢劫便利店 落网谎称未成年 邓某获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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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法律网讯(毛雨佳 蔡莉)邓某伙同他人连续抢劫了4家便利店,被警方抓获后,邓某竟谎称自己未成年,企图冒充未成年人来减轻罪责逃避法律制裁。近日,海口龙华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16年12月22日凌晨,现年20岁的邓某到海口海府路的一家24小时营业的易买便利店买东西时,发现便利店里只有1名女店员,遂起了歪念。邓某出了便利店后,便与朋友黎某、张某某(均系未成年人)预谋抢劫。当日凌晨2时30分,邓某、黎某、张某某进该便利店抢走现金1077元和香烟、避孕套等物品(经鉴定,价值3550.04元)。尝到甜头的邓某更加大胆,决定再干一票,还力邀朋友罗某(未成年人)加入抢劫团队。此后,邓某、黎某、罗某3次抢劫海口3家易买便利店。邓某总共结伙抢劫财物价值28498.08元。
2016年12月27日23时,民警在秀英区某宾馆将邓某等人抓获。邓某自称年龄为刚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在比对其基本身份信息后,确认其于1997年8月出生。黎某、罗某、张某某均系未成年人,另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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