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英法院向派出所发协助执行通知书 “老赖”一次性偿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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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法律网讯(宋秋婷)2017年12月29日上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申请执行人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将一面写有“公正为民 协执典范”的锦旗赠予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派出所,以感谢该所协助法院执行为其追回10万元被拖欠的款项。 据了解,2011年,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借款40万,承诺一个月内归还,但其归还30万元后,对其余欠款拒不偿还。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起诉至海口市秀英区法院永兴法庭,法庭判决被执行人偿还剩余欠款10万元及利息。
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依旧对判决视若无睹,拒不履行判决。2014年,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
随后,法院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3万余元存款及1辆汽车,立即冻结其银行存款,并把3万余元扣划给申请执行人,但被执行人已将汽车转让给第三人。此后,法院多方查找都无法找到被执行人下落及其名下财产,导致案件搁置。
去年9月,海口中级法院、海口检察院、海口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言明法院可以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调查函,要求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根据该通知,法院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的石山派出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派出所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
在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后的第3天,被执行人主动找到申请执行人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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