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赊烟遭拒持刀强取一包烟获刑三年三个月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19日 作者:张某某 

  正义网桂林9月19日电(通讯员 覃福生)男子覃某酒后到超市想赊账拿走一包香烟,被拒绝后,竟用匕首对着收银员胸口强行索取一包香烟。他离开不久即被公安民警抓获。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荔浦县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覃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现年42岁的覃某,是荔浦县人。2017年4月3日20时许,覃某酒后到荔浦县荔城镇陆某经营的超市要求赊一包香烟,陆某没有答应。覃某辱骂陆某一阵即离开,后越想越生气,一怒之下,回到其租住房拿了一把匕首再次来到超市,亮出匕首直接冲到超市收银台内,左手抓住陆某的衣服,右手持匕首对着陆某的胸口并用语言威胁,要陆某赊香烟给他。陆某只得拿一包价值20元的香烟给覃某。覃某得到香烟后离开超市。 

  荔浦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民警于当日21时30分在荔浦县城将覃某抓获,从他身上缴获香烟1包、作案使用的匕首1把。 

  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荔浦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覃某在酗酒后欲向被害人赊香烟遭到拒绝,仍强行抢取,在主观上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胁迫的方法,强行抢走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覃某持凶器抢劫,可以酌情从重处罚。覃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人力中介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11-24 04:01:40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深圳平湖人力资源市场深圳西丽哪个劳务派遣公司不黑 让星星的孩 滦平增强有 ***法制 丰宁创新思 曹妃甸国家 承德市综合 承德市棚户 新世纪高级 承德市突出 秦皇岛市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