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前自首可从轻处罚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18日 作者:张某某 

    

B02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日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称,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通告称,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新华社


深圳粤海劳务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3 04:42:11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南山区南油中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西乡临时工 西宁市城北 西宁市水源 海南州政府 西宁市平安 海西州法院 西宁市三个 海西州格尔 黄南州泽库 黄南州泽库 海南州省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