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彦明
卫彦明,男,汉族,1957年7月生,山西浮山人,1985年2月入党,1976年3月参加工作,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中国近代史专业毕业,大学学历,二级大法官。
现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
1976.03-1978.03 北京市昌平县插队
1978.03-1982.01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中国近代史专业学习
1982.01-1983.07 最高人民法院交通庭书记员
1983.07-1988.07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助理审判员
1988.07-1990.08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1990.08-1992.07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1992.07-1995.05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副局级秘书
1995.05-1999.04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正局级秘书
1999.04-2008.02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副总编、正局级秘书(其间:2003.12-2008.02挂职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2008.02-2008.12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正局级)
2008.12-2009.04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2009.04-2011.04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1.04-2012.12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
2012.12-2013.01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
2013.01-2013.02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
2013.02-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
第九届省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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