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名涉民生案件当事人领53万救助款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19日 作者:张某某 


   华商报讯(记者 陈永辉)“案子判了,对方没钱赔付,这笔救助金可解决燃眉之急。”10月20日,商州区人民法院举行涉民生案件执行救助金发放仪式,35名当事人领到执行救助款53万余元。
  少则5000元 多则上万元
   发放仪式上,35名当事人分别从商州区政法委相关领导和商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手中领到了救助金,少则5000元,多则数万元。安康小伙梁超2014年在商洛打工遭遇车祸,法院判决被告向梁超赔付30多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没有偿还能力且在逃,而梁超急需要钱进行面部二次手术。“说实话2万元救助款虽不多但能应急,也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梁超领到救助款后有些激动地说。
   2015年,商州区小伙柳学斌的母亲给别人盖房子,意外从高处跌落,抢救无效身亡。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柳学斌50多万元赔偿款,但被执行人没有支付能力,这让柳学斌感觉到有些无助。这次救助金发放仪式上他领到2万元救助款。
  严厉打击“老赖”违法行为
   “被救助人要同时符合被执行人没有偿还能力、下落不明且被救助人家庭困难的条件,才能给予司法救助。”商州区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健说。
   王健介绍,今年以来,他们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33人,查封房产63套,扣押汽车14辆,司法拘留49案53人,到目前受理执行案件938起,标的14137.39万元,执结762件,标的7103.55万元,执结率80.98%。
   “尽管人民法院穷尽了执行措施,但仍有部分被执行人自身经济困难、下落不明、无财产可供执行、不能执行兑现,造成了一部分申请执行人生活陷入困境。”王健说,在多方努力下,他们争取到执行救助金53.78万元,解决35名困难当事人的燃眉之急,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王健表示,今后他们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诚信。同时,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理解、协助人民法院工作,积极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以及财产线索,形成强大的执行联动机制,促进人民法院搞好执行工作。  

责任编辑: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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