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新政5月起实施:首套房最高可贷120万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0日 作者:张某某 

  原标题:东莞公积金新政5月1日起实施:首套房最高可贷120万元

  5月1日起,东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政策有调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港澳台同胞,符合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本市缴存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关于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

  各缴存职工: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住建部2018年“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5月1日起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政策调整如下:

  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港澳台同胞,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最高贷款额度:

  (一)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二)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三、供收比核定:

  该笔住房贷款每月应还款额不得高于职工家庭月收入的60%。

  四、本市缴存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五、商转公贷款选择以贷冲贷方式的,收款账户可提供广东省内(除深圳市)开设的个人有效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具体的银行名称及受理范围详见中心网站)。

  原政策或做法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新政与之前有啥变化?

  1 首套房最高可贷120万!

  2 港澳台同胞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3 二套首付不得低于40%

  注:1。首套房最低首付仍为30%;2。东莞市公积金贷款“认房认贷”。

  “认房”:若缴存职工在我市房屋登记系统中,已有登记信息,再次买房时,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认贷”:若缴存职工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里已登记有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的信息,再次申请贷款时,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4 供收比上限提至60%

  注:1。“供”:只统计该笔公积金贷款的月供;2。“收”:职工家庭月收入,以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

  5 以贷冲贷收款账户可提供广东省内(除深圳市)开设的个人有效活期储蓄账户

  素材来源: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来源:东莞发布

 

责任编辑:桂强

布吉临时工派遣公司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09 06:06:41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大鹏镇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莲塘人力中介 市直工委组 春节不打烊 交警部门揪 春节期间查 928个巡 开发区实施 秦皇岛市开 生命之花依 张家口宣化 鏖战高温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