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规定: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可申请积分入学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18日 作者:张某某 

  原标题:成都出台规定: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可申请积分入学

  为保障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成都市接受教育,日前,成都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对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教育均予明确。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开始正式实施,有效期2年。

  《实施办法》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为:一是积分达到11分及以上但未入户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由区(市)县统筹安排入学。二是其它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延续了以前“两个一年”基本条件,入学原则为统筹安排入学。

  《实施办法》明确高中阶段教育政策为:一是非成都户籍来蓉学生参加中考继续按本市现行政策实行。二是成都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毕业当年当地的中招录取政策执行。

  《实施办法》还明确,成都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健全机制,形成合力,确保该项工作平稳有序。各区(市)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各自区域内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组织、实施、管理;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本区(市)县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具体操作办法。

  据悉,《实施办法》具有以下特色亮点。

  一是“双轨”并行保障入学。基于成都本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刚起步实施的实际,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采取“双轨”并行的办法:既可采取积分申请入学,也可按照现行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申请入学,逐步过渡到积分入学。

  二是义务、高中教育兼顾。在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收义务教育的基础上,为其在成都市接收高中阶段教育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是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取消入学资格。

  为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实施办法》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来源:四川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申

劳务派遣行业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3 04:49:37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深圳公明镇田寮村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深圳清水河人力资源公司 为方便更多 8000市 企业科技创 为独居老人 推进上海保 7月1日起 迎世博旅行 自主设计开 上纽大将举 提高人大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