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0日 作者:张某某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3月30日讯

据证监会消息,3月30日,证监会就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拟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在第二十六条增加一款,修改为:“第二十六条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中国证监会根据《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规定认定的试点企业,可不适用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深圳梅林劳务派遣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2 04:35:51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深圳布吉人力中介公司公司劳务派遣 保定市体育 雄县利用地 生态环境部 省委督导组 关注候鸟保 安新县向村 市总工会精 宋仁堂调研 涿州市公安 雄县以绿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