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所学校未通过验收 被取消国家中职改革示范资格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0日 作者:张某某 

  原标题:11所学校未通过验收 被取消国家中职改革示范校资格

  新京报快讯(记者 冯琪)1月2日记者获悉,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公布了“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三批项目学校验收结果,首钢高级技工学校等387所项目学校通过验收,山西省大同财会学校等11所项目学校未通过验收。

  根据通知,在学校总结自查、省级验收检查的基础上,三部门组织专家对第三批立项(含补充立项)的353所项目学校及第一批、第二批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和申请延期验收的45所项目学校进行了综合评议和全面复核。最终有387所项目学校通过验收,正式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包含首钢高级技工学校、北京市黄庄职业高中等。

  验收结果名单显示,山西省大同财会学校、辽宁锦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阜阳农业学校、江西铜业高级技工学校、山东省济南市历城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河南省医药学校、河南商丘中等专业学校、湖北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海南省卫生学校、四川江油工业学校、大连市女子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等11所学校项目建设不符合要求,未通过验收。根据文件精神,取消示范校资格,不予挂牌,并按项目建设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未通过验收的学校,通知要求地方相关部门要根据验收反馈的意见,组织督促学校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整改期间,项目学校不得申请中央财政支持的其他项目。

  据悉,2010年起,为推进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创新,教育部等三部门开始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根据《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项目学校启动建设工作后,建设周期原则为2年,建设完成后,教育部等三部门会对项目学校建设情况进行评估与验收,通过验收后方予以挂牌。而此次验收的第三批项目学校,是自2013年4月起陆续获得三部委批复后启动建设的。

  通知要求,示范校要加大对区域薄弱学校和对口帮扶学校的帮扶,通过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扩大优质资源共享,带动相关学校在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教师与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进展,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水平整体提升。

  新京报记者 冯琪 

 

责任编辑:余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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