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财政部:5月1日起继续降低社保费率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0日 作者:张某某 

  原标题:两部门: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资料图:居民办理社会保险。 中新社记者 韦亮 摄

  中新网4月26日电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18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19%的省(区、市),以及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9%的省(区、市),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截至2017年底,下同)高于9个月的,可阶段性执行19%的单位缴费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

  通知明确,自2018年5月1日起,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4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区、市),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期限至2019年4月30日。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研究确定。

  通知指出,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保持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下调费率期间,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合理支付月数范围的,停止下调。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研究确定。

  通知要求,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做出的重要部署,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务必精心组织实施,一是要做好政策的衔接,保证政策连续性,确保基金征缴工作平稳有序;二是要加强政策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切实增强广大参保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三是要加强基金收支管理,防范和化解基金运行风险,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通知提到,各地具体调整费率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

深圳西丽临时工外包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2 03:56:49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深圳招商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横岗临时工 我省出台《 我省实施企 我省70个 绛帐至法门 我省首批三 第23届农 陕西50县 陕西国庆首 几内亚总统 我省积极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