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公办学校春季转学开始申请 限于今明两天逾期不再受理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1日 作者:张某某 

大洋网讯 昨日,禅城区教育局发布重要提醒,根据此前公布的《禅城区2018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工作方案》,禅城区2018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即将于今明两日接受转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请转入户籍生安排结果将在1月26日公布,申请转入非户籍生安排结果将于2月5日公布。

  据禅城区教育局介绍,可申请插班转入禅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对象范围为:先在禅城区公办学校以外的学校就读,并已取得全国学籍的禅城区户籍生(2018年1月15日前入户)。安排完申请转入户籍生后,学校仍有可供转入学位的,可依次安排在本校申请的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非户籍人口子女插班入读。

  禅城区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提醒,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一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不予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留级或跳级);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根据安排,1月15~16日,禅城家长可根据转入年级需求,前去该年级有学位的学校报名。学校按该年级入学当年招生地段,按人户一致、人户不一致顺序预安排在本校报名的禅城区户籍生。1月25日前,禅城区教育局审核学校上报材料及预安排名单,对学校未能安排的户籍生进行统筹安排。为方便家长,今年禅城区教育局主动统一公开有剩余学位可供转入的学校名单,家长可根据表格情况及电话进行联系。

  教育部门提醒,禅城区公办学校已于一年级满额招生,很可能出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出可供转入学位数的情况。因此请家长做好未被安排、需回原校或其他学校就读的准备。据了解,只要学籍未变动,原学校就不能拒绝学生回校。

  禅城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学校(含公、民办学校),不得接收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转学学生。对于审核同意转入的,应遵循“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按要求办理转学手续,并及时在全国学籍系统办理学籍转接。“先借读、不办转学手续”的做法属于违规行为。

(广报记者陈昕宇 通讯员陈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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