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医疗机构每年需提交药品质量自查报告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1日 作者:张某某 

日前,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全省各医疗机构要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所在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药品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报告。

《实施细则》明确,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等工作。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人员应当具有药学、中药学或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的药品购进、验收、养护人员应当具有药学、中药学或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中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实施细则》指出,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使用药品的质量监测,发现假药、劣药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就地封存,并及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决定之前,医疗机构不得擅自处理。医疗机构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及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召回的药品,医疗机构应当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药品召回义务。

《实施细则》强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调配和使用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档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报告、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不良信用记录以及公众的投诉、举报情况等,确定若干重点监督检查单位,相应增加对其进行监督检查的频次,加大对其使用药品的质量抽验力度。(记者:车喜韵)


黄贝临时工外包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1 06:27:29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深圳沙头人力中介公司罗湖劳务公司 转身之间精 卢龙县卢龙 围场土状元 怒江州20 关于明确2 【路况信息 怒江州州管 怒江州全面 怒江州州直 怒江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