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健全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1日 作者:张某某 

  正义网北京3月4日电(见习记者 郭璐璐)4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红宇在接受正义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相关规定出台后,律师执业环境已得到很大改善,但在实践操作中部分规定仍然不够明确,建议继续健全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

  “律师权利是当事人权利的延伸,律师的诉讼权利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紧密联系,如果律师诉讼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亦将无法得到有效保证。”刘红宇认为,有效的诉讼权利救济机制的缺乏,可能会导致部分律师采取相应极端的做法,关注律师执业权利救济具有重要意义。

  从业三十余年,刘红宇说起自己的执业经历感触颇深。“我也常遭遇一些尴尬,为会见难、阅卷难以及取证难等问题而头疼”。她说,这些经历是痛苦的,这些尴尬是法律人共同的,法治的进步应该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开始做起。

  记者注意到,律师执业权利保障问题正日益受到重视。20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建立起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

  同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救济和保障力度,积极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确保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犯后第一时间受理、调查,第一时间处理、反馈,及时有效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因认为律师行业缺乏专门的执业权利救济机制,这些年我一直呼吁通过制度建设让专门的部门来受理律师投诉。”刘红宇表示,相关规定的出台后,律师执业环境已得到很大改善,但是在实践操作中部分规定仍然不够明确,建议继续健全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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